1、戶外廣告發布單位發布戶外廣告應當依照本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一般企業都應該在合同明確委托制作方進行各種審批。
2、戶外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登記事項發布戶外廣告,未經變更登記或者重新登記不得擅自改變。
3、單立柱廣告發布需要改變戶外廣告發布期限、形式、數量、規格或者內容的,戶外廣告發布單位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戶外廣告,北京東三環戶外大牌應當在右下角清晰地標明《戶外廣告登記證》的登記證號。
5、廣告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使用絕對化語言,如這次查獲的“全市最低價”、“全國最低價”等字樣。